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及调整公告)
(一)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
(四)截止到2016年5月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在职在编公务员(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试用期人员。
(五)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七)近5年来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八)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九)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六、报名、准考证发放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统一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亲自前往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或两个以上职位的,则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报名结束后,将各职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加分情况、调整或取消职位招聘情况在笔试前面向社会公示。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4日至5 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3、报名地点:兴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4、报名费(考务费):100.00元/人。
(二)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2016年 5月26日至5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考生须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票据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