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4.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1月2日9:00至11月5日18:00期间登录“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1763)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再退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未达到开考比例和无人报考职位的处理。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职位计划招聘人数3:1比例和无人报考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向市招聘办提出改报申请,在市招聘办同意后可以改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已经达到3:1比例的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11月6日9:00至11月6日17:00。不愿改报和资格不符合其他职位要求的不能报名,已交的报名费退还报名考生。考生务必保持所填写的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导致不能改报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进行公示。
6.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21年12月1日8:30至12月4日上午12:00期间登陆“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1763)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加分
1.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照顾,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加2分;
(2)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3)兴仁市户籍(兴仁应征入伍)退役士兵报考非定向招聘职位的考生加10分。
(4)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加分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原则上根据考生所填信息先进行预加分,并在笔试前进行预加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预加分。待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对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
加分审查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实施,在资格复审时进行,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另行公布。
五、考试
考试只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