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笔试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总分值150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21年12月4日下午14:00至16:30,如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要调整笔试考试时间的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兴仁市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期满人员笔试成绩未折算前分数(不含加分)必须达到80分及以上者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成绩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公示。未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六、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
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公告。
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1:1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含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有预加分的考生需先进行加分确认,根据加分确认后成绩排序情况决定是否作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若考生成绩(含加分)出现末位并列的,加试一次,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一)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持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加分材料,到市招聘办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附件2),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者,须提供符合加分原因的相关材料、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属于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农村二女绝育证和市卫健局出具的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兴仁市户籍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逾期未办理加分确认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并取消其加分资格。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相关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