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正式发文公布全省50所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名单,我州五所学校被评为省级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基地校。
我州入围学校为
兴义五中、
兴义一中、
兴义市百春幼儿园、
兴义四中、
兴义市红星路小学富康校区,涵盖了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另外,晴隆县
教育局被评为
贵州省县级教师发展示范中心(全省10个)。
此次评选认定工作,旨在贯彻落实全国、全省
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各级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评选程序严谨,经各地各校申报、推荐,省级专家评审,省
教育厅公示无异议后认定。
省
教育厅要求,示范基地校和示范中心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
教育行政部门和示范基地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具体建设目标,创新教师专业发展模式,在省、州和县级
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指导下,作为全省师范院校学生实习实践、教师跟岗培训、校本研训组织、开展教研教改的重要场所和基地,充分发挥优质基地学校在教师专业发展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教师
教育创新实验,带动区域教师
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质量,促进中小学校教师队伍高水平专业化发展。
省
教育厅还颁布了《
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基地校建设标准(试行)》,包含组织与管理、服务与引领、运行与保障、创新与特色等四个维度,四个维度包含九个指标35个建设内容28个建设目标。省
教育厅以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实行动态管理,委托
贵州师范学院
贵州省名师名校长发展研究中心对省级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基地校和县级教师发展示范中心建设进行指导、考核,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以上标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