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试验区龙广镇四名村干部受党内警告处分 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2015-10-15浏览次 据义龙试验区纪工委消息:义龙试验区龙广镇纳桃村党支部书记王林长、副书记王文洪、副主任王秉益、统计员岑家驹,在2007至2015年期间,共收取该村87户外来户基础设施费238100元,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其行为已构成违纪。近日,经龙广镇纪委研究并报义龙试验区纪工委同意,决定分别给予王林长、王文洪、王秉益、岑家驹党内警告处分。(义龙试验区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