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黔西南州晴隆县、义龙新区4名村组干部被立案审查
日前,晴隆县、义龙新区4名村组干部因涉嫌违纪,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1.晴隆县碧痕镇碧痕社区副主任陈某武案
2017年11月,陈某武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秦某某户列入低保名单成为保洁员,并将名单上报到镇民政办,之后秦某某表示不愿意担任保洁员。此后陈某武未取消秦某某保洁员资格,而将秦某某低保金存折留存个人手中,直至2019年8月。2017年12月至今,陈某武领取秦某某低保金共计11155元,其中用于支付碧痕社区龙洞组临时打扫卫生费6770元,个人截留私用4385元。2019年8月,陈某武被立案审查。
2.晴隆县茶马镇青山村村委会副主任舒某南案
茶马镇青山村村民杨某某在帮助他人拆除西泌河羊圈过程中,不小心受伤。舒某南作为青山村村委会副主任,没有认真核实就为杨某某开具了拆除自家羊圈受伤的证明,导致其到医院住院后违规报销医疗费用,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8月,舒某南被立案审查。
3.义龙新区鲁屯镇合营村柘围五组原组长许某德案
2013年,义龙新区因建设需要,征用了合营村柘围五组位于晏家湾水库附近的集体土地,其中拨付柘围五组集体征地补偿款3035元,并存入时任组长许某德个人银行账户。2014年1月,许某德离任组长后,长期占用该笔资金,直至2019年6月仍未移交给组集体。日前,许某德被立案审查。
4.义龙新区雨樟镇上坝田村原人口主任赵某国案
2015年10月,赵某国领取上坝田村社会抚养费返还款6580元后,将其中1800元返还给村干部邵某。2016年11月,赵某国离任上坝田村人口主任后,没有将剩余的4780元移交给村支两委,而是截留手中占为己有。2019年8月,赵某国被立案审查。
(晴隆县纪委监委、义龙新区纪工委)